10年來我對死刑議題的研究

    2010年的今天,法務部長曾勇夫在一上任以後就立刻簽署了四位死刑犯的執行令,台灣時隔四年再度執行死刑,當時廢死聯盟就抗議台灣執行死刑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並且歐盟也揚言台灣執行死刑要取消對我國的免簽,因為之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說任內不執行死刑引起民怨,最終王部長下台,而曾勇夫上台後執行死刑竟然會引起那麼大的反彈,就從那時開始,我研究死刑相關的議題,到今天已經滿10年了。
    一直認為執行死刑才能夠撫慰受害者家屬的心靈,如果殺人兇手不死,那被害者家屬要怎麼辦?它們經歷了失去親人的痛苦,然後又遲遲等不到正義,所以一直以來我都是贊成執行死刑,我想大家也都跟我一樣想,台灣的民意都還是反對廢死,那麼死刑就應該要存在。
    對於死刑議題的研究當然就是會去了解這些死刑犯的案件造成被害者多大的傷害,我會去關心這些被害者的新聞,除了這些以外,我後來也開始在關心冤案,因為我後來才知道邱和順被判了死刑定讞,可是他根本就不是殺害陸正的真凶,他是被冤枉的,被害者當然很可憐,但是對於那些冤案被告而言,他們也算是被害者,如果說司法槍決了一個無辜的人這當然不能叫正義,這是製造另一起悲劇。所以像是陸正案除了有在關注被害者陸晉德的新聞以外,我也有關心邱和順的新聞,陸晉德失去的兒子當然是非常的可憐,可是邱和順並不是陸正案的兇手,這樣的人應該要被無罪釋放,我們的司法要保護被害者,也要保護無辜的人。
    本來我非常的討厭廢死聯盟,覺得這些人真是嚴重傷害被害者,如果都沒有死刑的那要被害者家屬怎麼辦?但是慢慢的我的想法有改變,我知道一個國家治安好不好這件事情跟有沒有死刑沒有太大的關心,我們國家是不是有良好的教育?有沒有足夠的醫療資源妥善的照顧精神障礙者?監獄的教育是否能讓受刑人出獄後順利回歸社會不再犯案?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去年公視大戲「我們與惡的距離」對我的影響非常重大,隨機殺人案的發生跟有沒有死刑這件事其實是沒有關聯的,這些人是已經生病了,所以他殺人之前根本就不會去想到有沒有死刑這件事情,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要能夠有足夠的資源來幫助思覺失調症的患者,其實思覺失調症的患者從他發病到傷人之前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只要有人即時發現問題,讓這個人早一點接受治療,悲劇就不會發生。而在「我們與惡的距離」開播之前我對於隨機殺人案也就有一些研究了,所以就不會覺得避免這種事情再發生就是要多判一點死刑,好造成嚇阻作用,「我們與惡的距離」開播以後讓我可以有機會了解思覺失調症,這真覺得公視這部戲對台灣是一個很大的幫助,我也看了黃致豪律師在TED的演講,所以也就不會再討厭廢死聯盟了。
    經過了10年,我還是支持死刑,但不會再討厭廢死聯盟,但我還是覺得台灣目前還不適合廢死,如果真的要廢死,要做好修復式司法,要能夠幫助被害者走出傷痛,不然實在不應該廢死。台灣近幾年其實也很少執行死刑了,對於死刑的執行要很謹慎,殺錯了人那是沒有辦法彌補的,所以一定要確定一個人確實有罪,他才可以被槍決,其實我也看了張俊雄在獄中探視死刑犯的書,我會覺得如果被害者家屬已經原諒了加害者,這個人可以不必判死刑,張俊雄就有幫助死刑犯後來改判不用死刑的案例,那個案例是被害者家屬已原諒了加害者。我覺得台灣現在被害者的處境真的很弱勢,所以才會希望還是需要保留死刑,要廢除死刑那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而不管要不要廢死,監獄教育的改善,國家的教育,對於精障者醫療資源的提升,這些都是一定要做的事情,這些事情都做好了,才是解決問題改善治安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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