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廢死真的錯了嗎?
最近黃麟凱被槍決,台灣再次執行死刑,這是台灣時隔將近五年再次執行死刑。這次執行死刑的時間點就在死刑釋憲以後不久,台灣於去年9/20死刑釋憲,最後死刑合憲,但是限縮適用範圍,判死刑的條件提高,並且死囚都可以申請釋憲,本來大家會覺得這樣子短時間內不會再執行死刑,沒想到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台灣再次執行死刑。
當然每次執行死刑廢死聯盟都會出來抗議,就會有民眾不滿廢死聯盟,舉牌支持死刑與廢死聯盟對抗,還好沒爆發嚴重衝突,死刑這件事在台灣很容易造成對立,挺死刑和反死刑的人都立場鮮明。
我其實是支持死刑的,而且我長時間研究死刑議題,從那一年法務部長王清峰因不執行言論引眾怒下台,曾勇夫一上台就簽署四名死囚的執行令,那時候我就開始關注死刑議題,到今天已經將近15年的時間了。我還記得那時候我在輔大讀研究所,那時候我有參加慕道班,大家在談論這次王清峰下台的新聞,對死刑發表意見,大部分的人都支持死刑,但也還是有少數人反對死刑,慕道班老師是一個年紀可以做我們媽媽的女老師,老師跟我們說其實王清峰講不執行死刑這件事情並沒有錯,但錯的是它是法務部長,如果他是宗教家可以這樣講,但是今天他不是宗教家而是法務部長。
其實仔細想想也沒錯,宗教家因為慈悲為懷,所以反對死刑,如果是宗教家這樣講就不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不會這麼反感,可是王清峰作為法務部長他有義務要簽署死刑執行令,不然大家會覺得他是怠惰職務。慕道班老師他還說基督教的觀點是反對死刑,這樣子又多死了一個人,但是社會應該要陪被害者家屬走過悲傷。
所以廢死這件事情真的錯了嗎?我倒不覺得錯在廢死這件事,而是你怎麼去談論廢死這件事情。廢死聯盟一出來反對死刑為什麼會讓人這麼反感?那是因為他們的言論常常是為了死刑犯講話,都沒有想過被害者家屬的感受,覺得死刑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死刑無法解決問題,死刑不能改善治安,問題是都不執行死刑被害者家屬要怎麼辦?
如果都不要執行死刑,那麼要想想看怎樣陪伴被害者家屬走過傷痛,怎樣有更好的方案取代死刑。其實在台灣有一個問題,殺人犯如果不判死刑是有可能被放出來的,根據法律規定,無期徒刑不一定會關到死,因為刑期滿30年就能假釋,這也是為什麼小燈泡媽媽王婉諭在兇手王景玉宣判前會希望法官要求處死刑,也不是想要王景玉被槍決,但最怕的是假釋出來又犯案。
廢死聯盟有他們的理念,他們也可以出來講話,只是對於他們的言論我實在難以認同,如果是陪伴被害者家屬走出傷痛,不要執行死刑這種觀點我還比較能接受,但是只會幫死刑犯講話,都不顧慮被害者家屬,也難怪提到廢死聯盟大家會那麼氣憤。
